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如下: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3、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2)*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4、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八大领域)。
5、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符合《工作指引》要求。
6、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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