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劝退有10年工龄的老员工,签离职协议后,员工却辩称被套路
【案例】2009年6月,杨某入职某公司,担任前台岗位,杨某称2020年2月公司无故将她劝退,告知让她主动离职,于是从工作10多年的公司离职。
杨某认为公司利用自己不懂法,没有经验,又使自己主动提出离职,达到公司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目的,于是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被仲裁驳回后起诉到法院。
公司认为并非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是杨某主动提出离职申请,杨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公司不存在诱导,不同意杨某提出的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杨某认为是公司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公司应该支付补偿金,并主张公司提交季度考核方案,认为杨某连续三个月未达到考核标准绩效,于是找杨某谈话,让杨某自己提出离职,公司递交的第1份证据为杨某的辞职申请,内容载明:由于个人原因,本人自愿提出辞职申请,落款处有杨某签字。第2份证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载明: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于2019年1月20日解除双方劳动合同,确认双方之间已不存在任何劳动争议和纠纷。
杨某表示该辞职申请书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经本人签字,但称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系格式条款,签署该协议欠缺效果,意思表示并非杨某真实意思。
【一审法院裁判宗旨】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杨某认可辞职,申请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虽主张并非真实意思表示但系本人签字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有理解和识别该内容的辨别能力,且并未提交相反证据加以证明,故对杨某要求经济补偿金不予支持。
【总结】
1.公司对每个员工谈话有劝退的意思表示,员工切记针对公司的劝退行为,自己可以不搭理,并切记在不清楚是否给经济补偿的,请一下不要签任何离职性质的文件。
2.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在某种情况下有经济补偿金,比如由甲方用人单位提出,经乙方劳动者同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同意按照乙方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明确具体金额,劳动者签字按手印,用人单位盖章,劳动者手持一份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这种情形才有经济补偿金。
3、虽然签订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没有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比如在本案中,虽然公司跟杨某签订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但在协议当中明确约定签订本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后,双方不存在任何劳动争议。这种情形就没有经济补偿金。切记一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看谁提出,此外,在协议当中是否明确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如果这些都没有约定的情况,那么恭喜你,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既签了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还签了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辞职申请,那么再次恭喜你,真的就没有经济补偿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