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T 13912-2002《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第6.2条规定
热镀锌层厚度的标准与镀锌工件的厚度有关,通常如下:
工件的厚度大于或等于6 毫米的,平均厚度应大于 85 微米,局部厚度应大于 70 微米;
工件的厚度小于6 毫米大于 3 毫米的,平均厚度应大于 70 微米,局部厚度应大于 55 微米;
工件的厚度小于3 毫米大于 1.5 毫米的,平均厚度应大于 55 微米,局部应大于 45 微米本标准不包括经过离心分离处理过的镀层和铸铁件镀锌层厚度
根据GB/T 13912-2002《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第6.2条规定
热镀锌层厚度的标准与镀锌工件的厚度有关,通常如下:
工件的厚度大于或等于6 毫米的,平均厚度应大于 85 微米,局部厚度应大于 70 微米;
工件的厚度小于6 毫米大于 3 毫米的,平均厚度应大于 70 微米,局部厚度应大于 55 微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