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作为首·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在各行各业均有非常严格的规范要求。其中在危险品行业更是如此,本文章将详细给大家带来关于深圳危险品许可证的办理条件以及关键流程。
首先要了解什么是危险化学品(危化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三条定义: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把控失误等引起的事故屡见不鲜,次次都因此付出了血淋淋的代价。由于危险化学品这种不稳定及危害的特性,深圳应急管理局对危险化学品许可证审批极其严格,无论是生产、存放、运输还是经营都需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企业安全工作人员安全防范意识要求高,安全把控必须严格。
深圳政策
深圳一直以来对危化品经营、生产、使用、运输的危化品企业管理的是相当严格的,多数人之前就觉得符合申请条件就可以去办理了,现实就是去办理过程中发现基本都无法通过审批,即使申请条件都符合要求,审核通过的可能性也几乎没有,符合条件是基础的,其中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规定,都是无法通过审核的。
主要类别有:
普通危险化学品目录 如氢氧化钠,双氧水
重点监管的危化品目录 如甲苯、苯胺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目录 如高氯酸铵、过·氧·化·镁
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名录 如胡·椒·醛、甲苯
办理难度由易到难:普通<重点监管<易制爆<易制毒
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危险化学品可分为八个体系:
▲ 爆炸品:具有爆炸性强和敏感度高的特性,因此爆炸品在储运中必须远离火种、热源及防震等;
▲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按照理化性质可分为三项:易燃气体、不燃气体、有毒气体;
▲ 易燃液体:具有六大危险特性:高度易燃性、易爆性、高度流动扩散性、受热膨胀性、忌氧化剂和酸、毒性;
▲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如:红磷、硫·磺等;
▲ 氧化剂: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对热、震动或摩擦较为敏感;有机过氧化物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和摩擦极为敏感;
▲ 有毒品:进入肌体后,积累达到一定的量会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毒物可经过食入、吸入、经皮三种途径进入人体;
▲ 放射性物质:按其放射性大小细分为一级放射性物品、二级放射性物品和三级放射性物品,如金属铀等;
▲ 腐蚀品:腐蚀性会对人体伤害,破坏有机体和腐蚀金属。
审批机关
深圳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审批是严格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目录》来审批的,《危险化学品管理目录》明确了深圳各区域范围内禁止流通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中心城区、非中心城区允许工业化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其中,对“深圳各区禁止部分”所列危险化学品,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
一般类危险品办理条件
1、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公章;
2、企业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房产证以及租赁凭证以及二次消防批文
4、办公室和所在楼层平面图、楼层消防平面图;
5、两个生产管理员,一个安全负责人的资质证明或培训证明材料;
6、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证明材料;
7、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