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新办需按照以下流程和条件办理:
办理流程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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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调整:若地址租赁合同非公司法人签署,需重新以公司名义签订或补充转租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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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请:登录厦门市安全监管局网上申报系统,填写并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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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与现场核查:应急管理部门对材料进行初审,组织现场核查(整改后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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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许可证:材料及现场核查通过后,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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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经营场所要求:
零售店面面积≥20平方米,批发场所面积≥6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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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区域需与居民区保持安全距离,店面不得设生活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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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条件:
店面与库房需用实墙分隔,库房单一品种存放量≤500公斤,总存放量≤2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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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通过消防验收或安全评价机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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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需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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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需经安全培训并缴纳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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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申请表及企业文件;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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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需公司名义签署)、转租协议(必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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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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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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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新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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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加油站等特殊行业需单独申请,但目前多地区已停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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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企业需符合厦门市零售经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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