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办理条件
香港、澳门、台湾以及国外的公司若在广东省投资兴办企业,且所办企业成功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录(无纳税要求),便可以申办 1 副粤港两地牌哦。
02|准备资料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回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商号登记文件:
若商号为香港公司,需提交《商业登记证》《公司注册证书》或《法人团体的商业登记申请书》。
商号为澳门公司的需提交《商业登记证》。
商户为自然人的话,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士则需提交护照及护照的广东省内公证翻译。
商户为海外公司的,需提交海外商业登记证(经广东省内公证处或司法部认可的港澳律师行翻译的中文翻译本)。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车辆登记文件:若车主与商号名称不一致,需提交以下材料证明两者存在隶属关系(子母公司、股东或董事)。
商号为香港有限公司的,需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司注册处《周年申报表》。
商号为香港无限公司的,需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税务局商业登记署《法人团体的商业登记申请书》。
商号为澳门公司的,需提交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证明》。
商号为海外公司的,需提交海外公司股权关系文件,并由司法部认可的港澳律师行进行证明及翻译。车主登记为其他公司的,需提供公司的登记文件。
驾驶人资料:回乡证、身份证、内地驾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