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备案(ODI)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详解
境外投资备案(ODI)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详解
境外投资备案(ODI)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详解
一、境外投资备案流程
发改委立项:
准备材料:企业需要准备《境外投资备案表》、请示文件、真实性承诺书以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等相关文件资料。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含项目概况、企业基本情况、投资的必要性、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和资金构成、人员培训及技术来源、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项目经济收益和社会性效益分析等内容3。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地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投资金额大小、项目敏感与否,审核方式会有所不同。例如,敏感项目和大额投资(一般指中方投资额 3 亿美元及以上)的审核标准较为严格。
审核与批复:发改委对项目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或备案,并出具《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或相关批复文件。
商务部门审批:
材料准备:包括公司基本信息、投资计划、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相关出资决议、财务报表等材料。如果是并购类对外投资,还需提交尽职调查报告和《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3。
网上申报:登录 “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 企业端,按照要求填报备案表并上传电子材料。建议将上传前的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属地商务主管部门邮箱进行初审3。
审核与发证:商务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查,审核通过后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外汇管理局备案:
材料提交:企业凭商务部门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和发改委的立项文件(或批复),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地方分局申报,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对于投资金额超过一定标准的投资项目,可能需要提供投资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充足性的证明,如银行对账单或贷款意向协议等。
登记与备案:外汇管理局审核通过后,企业完成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备案。
二、注意事项
主体资格方面:
投资主体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若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一般较难通过审批。
如果是两个以上企业共同开展境外投资的,应由相对大股东在征求其他投资方书面同意后办理核准或备案。
投资项目方面:
不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敏感国家和地区如与我国未建交的国家、受联合国制裁的国家等;敏感行业包括涉及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出口的产品和技术的行业、影响一国(地区)以上利益的行业,以及房地产、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
投资项目要具有真实性和可行性,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要详细、准确地阐述投资的目的、方式、资金来源、预期收益等。
申请材料方面:
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相关要求。例如,《境外投资备案表》的填写应规范,避免出现股东列举不全面或不准确、中方出资币种和金额与实际不符、项目简况填写过于简单等问题。
所有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相关决议文件需由作出境外投资决定的相关决策人员签字。
后续管理方面:
企业应在投资目的国办理完成注册登记手续之日起 30 日内,持《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表》向我驻当地使(领)馆经商处(室)报到登记;内地企业赴香港、澳门投资设立的企业,应向中央政府驻香港、澳门联络办报到登记,并妥善保存《报到登记表》回执联,以备商务部门检查。
《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有效期为两年,逾期将失效。取得证书两年内未实际开展对外投资的,如需继续开展投资,需重新走备案 / 核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