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备案政策解读之钥
境外投资备案政策解读之钥
境外投资备案政策解读之钥
管理范围与定义:
境外投资的定义:《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11 号)规定,境外投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包括各种类型的非金融企业和金融企业)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得境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例如,境内企业直接新建或收购境外企业、将资产或权益注入境外子公司让其进行境外投资等都属于境外投资范畴。
管理范围的延伸:投资主体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的境外投资也被纳入监管。这里的 “控制” 是指直接或间接拥有企业半数以上表决权,或虽不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能够支配企业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重要事项。对于 “投资主体控制的境外企业” 的认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监管原则逐层追溯,穿透至zui终实际控制人为境内投资主体的所有境外企业。
备案与核准的分类:
核准管理: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的敏感类项目需要申请核准。敏感类项目包括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的项目,如与我国未建交的国家和地区、发生战争或内乱的国家和地区、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等需要限制企业投资的国家和地区等;以及涉及敏感行业的项目,如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维修、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新闻传媒、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等。
备案管理:投资主体直接开展的非敏感类项目,即涉及投资主体直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的非敏感类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申报主体与流程:
申报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可以作为申报主体。事业单位法人开展境外投资参照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执行;非企业法人在境外投资设立企业,应按照相关办法办理,但非企业法人在境外设立机构,不属于商务主管部门境外投资管理范畴。
发改委申报流程:向发改部门申请项目,报送项目信息,境内投资人签署各项所需法律文件,待发改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商务部申报流程:商务部门进行核准或备案,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应在收到证书 2 年内在境外开展投资。
外汇管理局流程:凭发改委立项文件到所在地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登记。根据外汇管理局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如企业资质证明、投资合同、资金来源证明等。完成外汇登记后,企业方可进行境外资金划转。
特殊情况的规定:
境内企业在港澳台地区的投资: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企业对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开展投资的,参照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执行;投资主体通过其控制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企业对境外开展投资的,也参照该办法执行。
境内自然人的境外投资:境内自然人直接对境外开展投资不适用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但境内自然人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企业对境外开展投资的,参照该办法执行。
后续监管与注意事项:
信息报送与披露:备案登记后,企业需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定期报告和信息披露,以便相关政 府 部 门对企业的境外投资行为进行监管。企业应确保在每年规定时间之前通过相关系统报送前一年的投资情况等信息。
项目变更与注销:根据需要,企业可能需要进行项目变更或注销等后续操作,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