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涉及哪些部门
企业境外投资备案主要涉及三个部门。商务部负责整体审批企业境外投资事项,为符合要求的企业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发改委负责监管企业境外投资行业流向,为满足条件的企业颁发《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外汇管理局负责监管外汇登记和资金出境的相关手续。完成商务部门与发改部门的备案后,持相关办理结果到外汇部门(企业的开户银行)进行外汇登记。
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的条件有哪些
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企业在国内无违法记录、资信良好。企业自身的资金、人员、技术和管理上具有跨国公司的比较优势,须填写《境外投资申请表》。其次,境内公司好成立满一年以上,部分城市也接受新注册公司,但新注册公司可能因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而较难通过审批。审计报告不能亏损,净资产回报高于 5%,资产负债率低于 70%。股东背景、资金来源须真实、合法,境内主体行业与境外公司行业不能是房地产、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严控)、金融类等。此外,对于大额非主业投资、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境外上市中资企业退市等类型以及房地产、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的投资,会受到主管部门严格审核。
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的两种类型
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现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新设,一种是并购。新设一般指境内企业前往境外地区或者国家新成立子公司,公司应该是新成立的,并且需要先拿到备案再去设立公司。大陆境内的公司必须作为股东,占股多少没有要求。并购是指国内企业想并购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者取得该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并购的境外企业都是已经存在了的,作为并购方的股东,但是需要出具尽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