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新政策规定,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录的外资企业在申请粤港车牌时呈现出诸多优势。在申请粤 Z 车牌方面,此类企业无需提供纳税证明,便可申请任意口岸的粤 Z 车牌。尤为重要的是,一旦申请成功,车牌指标将长期有效,企业无需担忧因纳税问题引发的车牌失效风险。外资高新技术企业申请粤 Z 车牌的办理条件较为简便,只要被认定为广东的高新技术企业,即可申请 1 个粤 Z 车牌。与其他外资公司不同,此类企业无需达到特定纳税条件即可申请办理粤 Z 车牌,极为方便快捷。此外,根据腾博的实际办理经验,高新技术企业在申请粤 Z 车牌时,流程更为便捷,审批时长相对较短,大大降低了企业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下面将详细介绍 2024 年高新技术企业申请粤 Z 车牌的办理条件。
同时,为大家科普一下粤港两地车牌纳税指标申请要求:
一、港珠澳大桥口岸申请粤 Z 车牌条件:
境外投资者(境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广东省投资,3 年内(含申办年度)累计纳税额达到 1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 1 个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累计纳税额达 5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第 2 个;累计纳税额达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第 3 个。
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录的外资企业,可以申请办理 1 辆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港澳籍zhengxieweiyuan、人大代表、高端人才可以申办 1 个大桥口岸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改革开放以来在广东省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累计金额达 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可以申请办理 1 个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二、港珠澳大桥口岸申请 FV 车牌条件:
在广东省登记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3 年内(含申办当年)纳税累计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可以申请 1 个经港珠澳大桥口岸入出香港商务车辆指标(不予增办)。
三、深圳口岸申请粤 Z 车牌条件:
在广东省投资的国外和香港、澳门、台湾商户,其上一年度在广东省纳税数额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办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 15 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 1 个商务车指标;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 50 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 2 个商务车指标;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 100 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 3 个商务车指标;从申办第 4 个商务车指标起,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每增加 100 万元即可增办 1 个商务车指标,最多不超过 15 个(包括该商户已申办的所有粤港、粤澳商务车指标)。
国外和香港、澳门、台湾商户以高新技术方式在广东省投资办实业,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录的,可以申办 1 个香港(或澳门)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港澳籍zhengxieweiyuan、人大代表、高端人才等可以申办 1 个香港(或澳门)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改革开放以来海外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广东省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累计金额达 300 万元以上,或者社会团体在广东省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累计金额达 1000 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 1 个香港(或澳门)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四、深圳口岸申请 FV 车牌条件:
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 100 万元以上,并已在广东省登记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可以申办 1 个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外资企业、“三来一补” 企业以及已办理出境公务车的企业,不予办理出港商务车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