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的换车手续,主要有以下步骤:
旧车处理:
车辆返回香港:驾驶人在一次经批准通行的口岸返回香港时,应主动向出境地海关申报,声明该车辆需办理退港换车手续。
海关验核:出境地海关对车辆实施验核,出具《车辆出境联系单》,收回之前海关发放的车辆通关证件并拆除车辆电子识别标签(即车卡),放行车辆返回香港。至此,旧车不得再入出内地。
新车准备:
购买保险:购买内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车辆查验:凭保险单到香港特区的中国检验有限公司汽车检验中心进行车辆查验和上线检验、采集车辆相片(现场拍照或自行提交相片),检验合格后领取验车信封。
提交申请:
准备材料:
《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原件。
新车的车辆登记文件。若香港车辆的登记车主与申办商号名称不一致,为申办商号作为股东、董事所在其他境外商户的,除提交车辆的登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交该公司由香港特区政府公司注册处出具的上一年度《周年申报表》(表)黄色核证版。
旧车的行驶证。
香港特区的中国检验有限公司汽车检验中心出具的验车信封。
提交商号的商业登记证、注册证书原件。
预约办理:相关人员可提前登录广东省公安厅网站选择 “商务车、自货自运厂车、公务车指标日常业务预约” 一项,填写信息预约前往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办证大厅窗口办理。可办理的人员包括《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上备案登记的司机(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内地企业的员工(需提供个人与企业关联的shebao证明)、内承单位的法人、香港公司的股东(需提供由香港特区政府公司注册处出具的上一年度《周年申报表》)等。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除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司法部认可的港澳律师行出具的商号公证委托书或广东省内公证处出具的商号公证委托书。
审批与领证:
审核:相关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领取批文卡:审核通过后,缴纳牌证的工本费,按照回执上的领证日期到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办证大厅领取批文卡。
后续备案:持《车辆出境联系单》、批文卡等资料到备案地海关部门、边检部门办理旧车注销和新车备案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