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分别备案。您只需要申请一次备案,但在备案申请中必须勾选“药品”和“医疗器械”两个服务项目。
核心原则:按主体备案,而非按内容分类《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备案是针对申请主体(您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 及其特定的网站/平台的。审批部门审核的是您这个主体和平台是否具备提供两类信息服务的综合能力。
操作指南与注意事项1. 如何正确申请?在填写备案申请表时(无论是在线表单还是纸质表格),通常会有一个“服务项目”或“服务范围”的选项栏。您需要在此处勾选:
药品信息服务
医疗器械信息服务
这样,您获得的证书上会明确标注服务范围包含“药品”和“医疗器械”。一张证书,覆盖两种服务。
2. 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何不同?因为是一次性申请,您需要提交的材料必须能证明您具备提供这两类信息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专业人员:您需要配备既懂药品也懂医疗器械的专业人员,或者分别配备药品专业人员和医疗器械专业人员。在申请材料中,需要提供所有相关人员的资质证明。
网站栏目设置说明:您的《网站栏目设置说明》材料中,必须清晰地分别列出“药品信息栏目”和“医疗器械信息栏目”,并对每个栏目的内容和功能进行描述。
管理制度:您的信息安全、内容审核等管理制度,需要涵盖对药品和医疗器械信息的管理要求。
3. 如果先有其一,后增其二,怎么办?如果您已经获得了只包含“药品信息服务”的备案,现在需要增加“医疗器械信息服务”,那么您需要办理的是 “变更” 手续,而不是重新备案。
流程:向原备案机关提交“变更申请”,增加服务项目。
材料:核心是补充提交与“医疗器械信息服务”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专业人员资质、栏目设置说明等)。
结果:审批通过后,您会换发一张新的、包含两个服务项目的证书。
首次申请,提供两类信息 | 一次性申请,在“服务项目”中勾选“药品”和“医疗器械”。 | 获得一张包含两种服务范围的证书。 |
已有一个备案,需增加另一类 | 办理“变更”手续,申请增加服务项目。 | 换发一张包含新增服务范围的证书。 |
一个主体,一个平台,一次申请(或一次变更),一张证书,即可覆盖药品和医疗器械两类信息服务。 这样做既符合法规要求,也最高效便捷。
温馨提示: 在具体填写申请时,请仔细阅读表格说明,确保没有遗漏任何服务项目。如果您不确定,最保险的方法是咨询您所在地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