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印刷经营许可证需向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或各区局申请,具体流程和材料要求根据业务类型(如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等)有所不同。
办理地点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终审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数字印刷企业及出版物印刷企业。
各区局:负责初审非外商投资的包装装潢印刷品、专项排版制版装订企业及其他印刷品企业。 1
办理条件企业资质
企业名称、章程、明确的业务范围。
注册资本要求:
出版物印刷:200万元以上。
包装装潢印刷:150万元以上。
其他印刷品:50万元以上。 2
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出版物印刷:需符合出版行政部门要求。
其他印刷品: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且不在居住用途场所内。 3
设备与人员
生产设备:需2台以上近十年生产的印刷设备(如胶印、凹印等)。 3
人员要求: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需取得县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34
管理制度
需建立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体系。 34
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准备
企业名称、章程、业务范围证明。
注册资本证明、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设备清单及合格证书。
法定代表人培训合格证书。 24
提交申请
非外商投资企业向各区局提交初审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或出版物印刷企业由各区局初审后提交市局终审。 1
审核与发证
审批通过后由市文旅局或区局发证。
注意事项:
每年2-4月份需要年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