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理外债备案登记这些材料缺一不可
基本材料:
营业执照: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用于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身份。
公司章程:体现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组织架构等信息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如果是股份制企业,需提供董事会决议;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需提供股东会决议。决议内容应包括同意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的相关事项,如借款金额、用途等,需加盖企业公章。
财务相关材料:
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近一年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需由专 业的审计机构出具,并加盖审计机构公章,用于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
zui新一期财务报表:申请时zui近一期的财务报表,以便更及时地了解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
还款来源证明:如企业未来的收益预测、项目的预期现金流等,用于证明企业有足够的资金来源偿还外债本息。
信用报告:企业的信用报告,包括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和人民银行出具的信用报告等,以证明企业的信用状况良好。
外债相关协议材料:
借款合同或意向书:明确借款的具体条款,包括借款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需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具有法律效力。
担保合同(如有):如果外债有担保措施,需提供担保合同。担保方式可以是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合同应明确担保方的责任和义务。
资金用途相关的合作协议或意向性文件(如有):若外债资金有特定的合作项目或用途,需提供相关的合作协议或意向性文件,以证明资金用途的合理性。
其他辅助材料:
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企业的发展历程、业务范围、市场地位等方面的介绍材料,有助于审核部门对企业有更全面的了解。
国外信用评级证书(境外发债时可能需要):如果企业在境外发行债券,可能需要提供国外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级证书。
国内银行同意转贷证明(通过转贷方式借款时需要):如果企业通过国内银行转贷的方式借用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需提供国内银行同意转贷的证明。
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由企业主要决策人员签字确认,承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