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数 ODI 备案的必备申请材料
一、企业基础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这是企业合法经营的基本证明,需确保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涵盖相关境外投资活动。
复印件应清晰可辨,加盖企业公章。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可以明确企业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
同样需确保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用于证明企业的纳税情况和税务合规性。
税务登记证应与企业实际情况相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投资主体相关材料
投资主体股东身份证明
若投资主体为公司,需提供公司股东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等。
对于法人股东,还需提供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材料。
投资主体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评估企业投资能力的重要依据。
三、投资项目相关材料
境外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详细阐述投资项目的背景、目的、市场前景、投资规模、资金来源、经济效益分析等内容。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为投资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境外投资项目合同或协议
如与境外合作方签订的投资合同、合作协议等。
合同或协议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投资金额、投资方式、股权结构等关键条款。
境外投资项目相关的行业准入许可文件(如有)
某些特定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可能需要获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准入许可。
例如,能源、矿产等行业可能需要取得相应的资源开发许可证等。
四、其他材料
投资决策文件
如企业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表明企业对境外投资项目的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
决策文件应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方向、投资期限等重要事项。
承诺书
企业需承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书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