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公司的功能与种类
(1) 证券公司的定义
证券公司是指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设立的从事证券经营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不仅是证券市场上重要的中介机构,也是证券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它承担着证券代理发行、证券代理买卖、资产管理以及证券咨询等重要职能。
(2) 证券公司的功能
[1] 媒介资金供求。在发挥沟通资金盈余者和资金短缺者的桥梁方面,证券公司的运作方式与商业银行存在较大区别。商业银行运作的核心是通过吸收存款的主动负债方式筹集资金,并以发放贷款的方式换取资金需求方的债务,终的资金供需双方仅与商业银行发生联系而不互相承担任何权利和义务。而证券公司正好相反,它在媒介资金供求过程中不涉及债务转换问题,而是通过证券公司的桥梁作用,使投资者和筹资者直接接触,并且相互承担权利和义务。这种媒介资金供求的活动称为直接融资方式。在资金的侧重点上,商业银行因其自身性质和业务特点,主要侧重于短期资金市场;证券公司媒介资金主要侧重于中、长期资本市场.
[2] 优化资源配置。证券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等方式引导社会剩余资金流向效益好的产业和企业,促进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引导产业的集中。例如,企业的兼并和收购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选择理想的并购对象、合适的并购时间以及针对并购进行合理的财务安排等都需要大量的信息和人才,证券公司在企业的兼并和收购中发挥重要作用,通过兼并和收购促进企业规模扩张。
[3] 维系证券市场有序发展。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的质量是市场发展的基石。作为上市公司的推荐人,证券公司如何把高质量的上市公司推荐给投资者,将从根本上影响市场发展的秩序。同时,证券公司以自营商、经纪商、做市商等身份参与交易市场,对提高交易效率、维护场内秩序、保障交易活动的顺利进行都有重要作用。
(3) 证券公司的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国家应对证券公司实行分类管理。我国目前将证券公司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两类。
《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对证券公司业务范围有明确的规定。经纪类证券公司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证券的代理买卖,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代理登记开户。
综合类证券公司除可以从事经纪类证券公司所列各项业务外,还可以从事下列业务:证券的自营买卖,证券的承销,证券投资咨询(含财务顾问),受托投资管T甲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