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不能通过510(k)途径上市怎么办?

设备不能通过510(k)途径上市怎么办?

发布商家
上海角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Cabebe(先生)
手机
18717927910
微信
18717927910
价格
¥20000.00/件
美国FDA
授权代表
可加急
简化提交流程
国内外
顺利注册

         设备不能通过510(k)途径上市怎么办?


      设备不能通过510(k)途径上市怎么办?上海角宿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为您解答。


      在医疗设备行业,想要将产品推向市场并获得认可是一项艰巨的任务。然而,有时候,即使经过了详尽的研发和测试,设备仍然无法通过510(k)途径获得上市许可。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应对呢?上海角宿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为您提供了一些建议。


      在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的510(k)预市场通知(PMN)流程中,最终的审查决定通常是“足够等同”(Substantially Equivalent, SE)或“不足够等同”(Not Substantially Equivalent, NSE)。

 

     一、足够等同 (SE, Substantially Equivalent)

     当一个新设备被认定为“足够等同”于一个或多个已经获批的“判定设备”(predicate device)时,它就可以在美国市场上销售。“足够等同“意味着:

 1.同种用途

     (Intended Use):新设备和判定设备应具有相同或非常相似的预期用途。

 

2. 同类特性(Technological Characteristics)

     新设备与判定设备在技术特性方面应该是相似的,或者即使有差异,也能证明这些差异不会影响设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 安全与有效(Safety and Effectiveness)

     必须通过相应的实验室测试、临床试验或其他证据来证明新设备同样安全和有效。

 

二、不足够等同 (NSE, Not Substantially Equivalent)

    如果新设备不能满足与“判定设备”等同的要求,它将被认定为“不足够等同”。这意味着:

   1.用途不同

    (Different Intended Use):新设备和判定设备有明显不同的预期用途。

 

    2. 特性不同或影响安全性/有效性(Different Technological Characteristics)

      技术特性有明显的差异,并且这些差异影响到设备的安全性或有效性。

 

    3. 缺乏证据(Lack of Evidence)

     没有足够的数据或证据来证明新设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如果一个设备被判定为“不足够等同”,那么它不能通过510(k)途径上市,通常需要经过更为严格的PMA(Pre-Market Approval)过程。

 

     上海角宿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就是一家专业的医疗设备咨询公司,我们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可以为您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指导。我们可以帮助您制定合理的申请计划,准备完善的技术文件,并与监管机构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与我们合作,可以大大提高您的申请成功率,实现合作共赢。





人气
23
发布时间
2023-12-13 17:46
所属行业
医药行业认证
编号
40603111
我公司的其他供应信息
相关设备产品
18717927910 请卖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