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是由省级机关受理,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实批准颁发的许可证之一,主要用于规范人力资源服务和人力资源职介行业,是人力资源服务(人才中介)机构设立的必要前提条件。具体地说,收集与发布人力资源供求信息、提供就业培训与指导、提供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提供人力资源测评,承接人力资源外包等服务机构都需要持有人力资源许可证,才算合法经营。
人力资源许可证办理条件:
1.有规范的名称、明确的业务范围、健全的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
2.有3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关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上岗培训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
3.有与所申请的业务相适应的固定服务场所、办公设施和资金;
4.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设立,个人不得设立;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流程:
1、提交名称到****;
2、签字确认核名通知书;
3、到人力资源与社保局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4、递交相关材料人保局审核;
5、审核通过领取执照副本(正本暂扣);
6、银行开户;
7、税务局核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