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看的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注意事项
不得不看的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注意事项
不得不看的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注意事项
项目及投资主体的合规性方面:
投资项目限制:明确禁止向与我国未建交、发生战乱或者我国缔结的双多边条约或协议规定需要限制的敏感国家和地区开展境外投资;避免在境外从事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的投资(特殊情况除外),以及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等。同时,严禁涉及未经国家批准的军事工业核心技术和产品输出、运用我国禁止出口的技术工艺产品、赌博业、色情业等境外投资,以及其他危害或可能危害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境外投资。
投资主体资格:投资主体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法人等。国内自然人以个人名义境外投资无法进行备案(自然人在境外为上市而设立特殊目的公司,目前由外汇局负责办理相关的外汇登记手续)。
违法及不良记录审查:投资方公司及其架构中的实际控制人不能有违法及不良记录,否则可能影响备案申请的审批。
申请材料的准备方面:
仔细填写《境外投资备案表》,确保股东列举全面且准确、中方出资币种和金额、中方投资的构成与实际相符、项目简况填写详细等。
其他申请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境外投资相关合同或协议、审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都要按照要求准备齐全,并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
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特殊项目材料要求:如果是并购类境外投资,须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表》及第三方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投资项目,申请书要详细说明投资主体情况、境外企业名称、股权结构、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投资资金来源、投资具体内容等。
审批流程方面:
部门及层级的对应:根据投资项目的性质和金额,确定审批部门。一般来说,中方投资额 3 亿美元及以上的项目,以及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项目,审核标准更为严格,中央企业向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申请,地方企业通过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国家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其他项目根据企业类型向对应的商务部门和发改部门备案。
流程的先后顺序:一般情况下,发改委备案和商务部(厅)核准的材料要求较为相似,但为了提高备案成功率,建议先办理由商务部(厅)核准的《境外投资证书》,再办理发改委签发的《境外投资备案》。
审批时间的把控:了解各个审批环节的大致时间周期,提前做好规划和准备,避免因审批时间过长影响境外投资项目的进度。对于需要补充材料或修改申请的情况,要及时响应并尽快完成,以免延误审批。
境外企业的运营管理方面:
境外企业冠名规定:企业对其投资的境外企业的冠名应当符合境内外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获得批准的企业,其境外企业名称不得使用 “中国”“中华” 等字样。
再投资及变更手续:境外投资企业开展境外再投资,在完成境外法律手续后,企业应当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如果办理境外企业的变更手续,如增(减)资、股东变更、名称变更等,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原《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备案表》、营业执照、相关决议、承诺书等材料,并理顺投资路径,明确投资目的地。
后续监管及申报方面:
境外企业报到登记:企业应在投资目的国办理完成注册登记手续之日起 30 日内,持《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表》向我驻当地使(领)馆经商处(室)报到登记;内地企业赴香港、澳门投资设立的企业,应持《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表》向中央政府驻香港、澳门联络办报到登记,并妥善保存《报到登记表》回执联,以备商务部门检查。
定期申报:按照规定,企业需要定期向商务部、发改委、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申报境外企业的经营情况、合规建设情况、投资障碍情况、重大不利情况、项目完成情况、年度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