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 备案的重要注意事项
ODI 备案的重要注意事项
ODI 备案的重要注意事项
主体资格与条件方面:
成立时间要求:境内投资主体zui好成立满 1 年以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若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财务报表,一般难以通过审批部门的批准或备案。
财务状况要求:企业需有良好的财务状况,zui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净资产回报率高于 5%,资产负债率低于 70%,这样的财务指标更有利于备案通过。
股东背景及资金来源要求:要能清晰说明国内股东或合伙人的背景、资金来源(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募集资金等合规资金)以及海外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否则难以通过审查。
投资项目与行业选择方面:
敏感行业限制:对于 “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 等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目前处于严控状态。企业应谨慎投资此类行业,尽量选择投资实业类企业,并避免 “快设快出” 的情形,以防备案不通过。
项目可行性与合理性:投资项目应具有可行性和合理性,在提交备案申请时,需提供详细的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以便审批部门对项目进行评估。
申请流程与材料准备方面:
流程顺序与同步操作:一般情况下,发改委备案和商务部(厅)核准可以同步操作进行,因为向两大机构所提交的材料几乎一致,但具体操作建议提前咨询相关部门。
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递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且实行预提交制,即在正式提交申请前,先将准备递交的材料提交至市级商务局经外处审核和提供修改意见,根据修改意见对递交材料进行修改和完善。
证书有效期与延期: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的有效期是两年,如果两年之内没有开展相应的境外投资项目,该证书就会作废。如需再开展境外投资,企业需要重新办理 ODI 投资备案。若在证书有效期内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开展投资,应及时申请延期。
投资主体与领投方认定方面:
共同投资的申报主体:如果存在两个以上企业共同投资的情况,由 “领投方” 统一申报。但商委部门将投资金额zui大的一方作为领投方,发改委将持股比例zui高的一方作为领投方。如果各方持股比例相等,应当协商后授权由一方办理备案或申请核准。
外汇申报主体:在外汇方面,应由各申报主体向所在地外汇局申报。
资金相关方面:
资金证明时效性:资金证明以提交企业近期三个月的存款证明为准,具体证明开具时间以提交正式 ODI 备案申请所需材料之日为准。
资金出境合规性:投资资金需通过合法途径出境,并且要按照备案的金额和用途使用资金,避免资金违规出境或挪作他用。投资金额 500 万美金以上的,需向外管部门汇报2。
境外企业后续管理方面:
境外企业信息申报:完成 ODI 备案后,企业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向商务部、发改委、外汇管理局等部门进行后续的信息申报,如商务部要求的境外企业报到登记情况申报、突发情况报告、每半年申报合规建设情况、投资障碍情况、企业经营情况等;发改委要求的重大不利情况报告、项目完成情况报告;外汇管理局要求的年度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