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表保理的业务流程
(一)优质保理标的物的识别
按照常见的保理业务应收账款的特点划分,本文将保理标的物分为以下三类,并分析其操作出表保理业务的可行性。
1.公共部门应收账款资产。该类底层应收账款包括各类公有市政收费权或公有资产对应的收益权,终融资行为主导方或审批方为各级政府,如:高速公路(桥梁、隧道)收费权、自来水收费权、燃气收费权、供热收费权、电费收益权、地铁收费权等,主要体现为关系国计民生、属于公用事业、不以受利为目的等特点,通常可观测到保理债权人资产规模不大、利润不高甚至为负,但具备一定的垄断地位,债务人、债权人的话语权较强,且经营性现金流入稳定。租赁公司操作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多侧重于债权人、债务人双方的信用水平,一般而言,该类资产自身现金流稳定,保理债权人、债务人、股东背景强大,因此为优质的保理标的资产,适合操作无追索权的保理出表业务。
2.下游货款类资产。该类底层资产主要包括企业在生产、销售过程中产生的上下游应收账款,也是目前保理业务中占比较大的一类底层资产,具有金额较大、回款周期不稳定的特点。由于此类款项并不具备公共部门应收款项相对标准化的特点,其底层交易合同真实性与交易金额真实性的核查就显得尤头重要。同时,由于下游对应的债务人多为贸易类企业,每年的贸易流水金额较大,涉及的贸易合同数量较多,这也给核查应收账款真实性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该类资产的出表保理业务要着重审查保理债权人、债务人的资信情况和股东背景,大化降低业务风险
3.应收租赁款资产。该类底层资产主要指其他融资租赁公司产生的应收租赁款项,若操作无追索权的份理业务,则审查点应侧重底层资产对应的企业资信情况,若操作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则需考察底层资产对应的企业资信情况,同时也要考虑融资租赁公司自身的资信状况。由于租金偿还来源一般均来自于底层资产债务人自身的生产经营所得,因此该类资产的风险核查更偏向于融资租赁公司整体信用的核查,而非单一还租现金流的情况
(二) 保理业务实务操作流程
以航空工业租赁操作保理业务的实际操作流程为例,保理业务主要分为以下操作步骤:
1.转让方以转让应收账款形式向航空工业租赁提出保理融资申请。
2.航空工业租赁(转让方、基础合同债权人)选取保理项目对应标的合同,明确应收账款对应合同的债务人、合同金额、应收账款金额、账期、回款节奏等基本信息。
3.了解公司保理牌照所能操作的保理业务经营范围,确定标的物租赁资产是否满足经营范围的合规性要求。以航空工业租赁为例,若操作的保理业务底层资产非应收租赁款项,则需在操作保理业务前已经与保理债权人操作过融资租赁业务。
4.项目经理重点对基础合同债权人的经营和资信等情况做尽职调查,同时结合债务人的资信情况及双广合作历史,确认基础合同的真实有效性,确定保理项目商务条款及债权转让后债务人的还款路径。在必要的情况下,保理商可与保理债权人、银行签署三方委托收款协议,协议约定未来应收账款的指定收款账户,从而更好地把控资金流向
5.保理商与转让方签订《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合同》《应收账款转让合同》《应收账款转让登记合同》《委托收款合同》等保理业务相关合同。
6,项目经理在保理款项投放前前往转让方所在厂区进行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和合规性核查。以应收月度费款项为例,需要检查的要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确认当月的电费抄表数字,取得发电电量的盖章确认文件,从而确认当月的电费开票金额,查看当月电费的应收账款入账凭证(原始发票和相关记账凭证),保证该笔电费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大于保理业务的融资额。
7.转让方在中登网或人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对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进行转让登记
8.转让方根据保理合同约定向转让方支付保理融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