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行外债申请备案登记申报方式进一步简化
企业发行外债申请备案登记申报方式进一步简化
企业发行外债申请备案登记申报方式进一步简化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外资司下发通知,通知重申了《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号)中关于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报送方式:拟向境外发行举借中长期外债的企业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备案登记申请。
国家发展改革委外资司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了《关于企业申请办理外债备案登记证明的指引》,中央管理企业和金融机构由集团总部(总公司、总行等)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备案登记申请,地方企业(含金融机构)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备案登记申请。
自2019年3月4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不再受理各地方发展改革委转报申请,企业发行外债申请备案登记申报方式进一步简化。
关于具体申报流程可以咨询金九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