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机构 汇泽博远 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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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共同义务

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共同义务。
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违背同工同酬的规定;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的权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按员工的原隶属关系分类,可以分为转制式和输出式劳务派遣

按员工的原隶属关系分类,可以分为转制式和输出式劳务派遣。
1、转制式劳务派遣:是指员工已经被用工单位录用,劳务派遣,按照原岗位、原工资不变的原则,劳务派遣机构,从现有用工单位的编制中转到劳务派遣组织,劳务派遣费用,从而变更了关系的主体。
员工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后,由劳务派遣组织向用工单位派遣,员工与实施劳务派遣前的用工单位形成一种新的雇佣关系。
2、输出式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组织根据用工单位提出的用工要求,按约定的招聘条件和职务描述从社会招工,经用工单位面试合格后,由劳务派遣组织办理招聘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用工单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合同是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的合同,是国家允许和保护的。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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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成立以来,我们坚持以“诚信为本,稳健经营”的方针,勇于参与市场的良性竞争,使“汇泽博远”品牌拥有良好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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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0-24 14:07
所属行业
食品饮料项目合作
编号
24141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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